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第二章 婚前保健第九条有效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1月5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