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仲裁庭组成后,仲裁委员会应当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