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四章 仲裁程序/第二节 仲裁庭的组成第三十二条已修改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者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