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章 律师事务所第二十条有效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依法自主开展律师业务,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