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第三十五条有效国家建立核设施营运单位核安全报告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核安全经验反馈制度,并及时处理核安全报告信息,实现信息共享。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建立核安全经验反馈体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