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第三十四条有效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成立核安全专家委员会,为核安全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制定核安全规划和标准,进行核设施重大安全问题技术决策,应当咨询核安全专家委员会的意见。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