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第二章 核设施安全第三十三条有效国务院核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安全技术审查时,应当委托与许可申请单位没有利益关系的技术支持单位进行技术审评。受委托的技术支持单位应当对其技术评价结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