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废止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