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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税务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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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

第四十七条

已废止

从事公共交通运输的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清扫、收集运输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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