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节 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工程施工单位应当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并按照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