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章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二节 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十七条已废止拆解、利用、处置废弃电器产品和废弃机动车船,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污染环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