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章 船舶、设施上的人员第九条已修改船舶、设施上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海上交通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的安全。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