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四章 航行、停泊和作业第十条已修改船舶、设施航行、停泊和作业,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