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船长、轮机长、驾驶员、轮机员、无线电报务员话务员以及水上飞机、潜水器的相应人员,必须持有合格的职务证书。

其他船员必须经过相应的专业技术训练。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