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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三章 船舶、设施上的人员

第六条

已修改

船舶应当按照标准定额配备足以保证船舶安全的合格船员。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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