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第五章 安全保障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在沿海水域划定禁航区,必须经国务院或主管机关批准。但是,为军事需要划定禁航区,可以由国家军事主管部门批准。禁航区由主管机关公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7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