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五条已废止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并给予相应的补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