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四条已废止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投资、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外资企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10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