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防洪、救灾资金和物资。

各级人民政府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防洪、救灾资金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