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六章 保障措施第五十一条有效国家设立水利建设基金,用于防洪工程和水利工程的维护和建设。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受洪水威胁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防洪工程设施建设,提高防御洪水能力,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可以规定在防洪保护区范围内征收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2日第五十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