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政府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