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章 接管和终止第六十六条有效接管自接管决定实施之日起开始。自接管开始之日起,由接管组织行使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权力。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10月1日第六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