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章 监督管理第一百一十五条有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办事,公正廉洁,接受监督,不得利用职务牟取私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一百一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