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三章 监督管理第一百一十六条有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时,被调查、检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不得拒绝、阻碍和隐瞒。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4月24日第一百一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