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四章 法律责任第二十九条已修改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在国家安全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处分,或者由国家安全机关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