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反间谍工作中的职权第十四条已修改国家安全机关因反间谍工作需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以提请海关、边防等检查机关对有关人员和资料、器材免检。有关检查机关应当予以协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1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