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四章 上市公司的收购第九十八条已修改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九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九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