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章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第一百六十四条已修改证券结算风险基金应当存入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实行专项管理。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以证券结算风险基金赔偿后,应当向有关责任人追偿。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8月31日第一百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