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第一百八十条已修改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3月1日第一百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一百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