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三十六条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