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一节 调查第八十六条已修改询问聋哑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有通晓手语的人提供帮助,并在笔录上注明。询问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配备翻译人员,并在笔录上注明。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八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