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章 处罚程序/第一节 调查第八十五条已修改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人民警察在公安机关以外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同时适用本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