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公安机关应当加强中小学校周围环境的治安管理,及时制止、处理中小学校周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城市居民委员会、农村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维护中小学校周围治安的工作。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