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第二十三条已修改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应当加强教育、管理,不得歧视。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