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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

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继父母、养父母对受其抚养教育的未成年继子女、养子女,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在预防犯罪方面的职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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