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章 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第二十一条已修改未成年人的父母离异的,离异双方对子女都有教育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