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二十条已修改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其学习负担。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