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章 学校保护第十九条已修改学校应当根据未成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对他们进行社会生活指导、心理健康辅导和青春期教育。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