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申请难民地位的外国人,在难民地位甄别期间,可以凭公安机关签发的临时身份证明在中国境内停留;被认定为难民的外国人,可以凭公安机关签发的难民身份证件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