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编 总则/第六章 强制措施第八十五条已修改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八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八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