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章 鼓励措施第三十四条已废止企业用于清洁生产审核和培训的费用,可以列入企业经营成本。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