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四章 鼓励措施第三十三条已废止依法利用废物和从废物中回收原料生产产品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7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