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七章 预备役人员的军事训练第四十三条已修改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训练。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29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