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三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第二十一条已修改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29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