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章 平时征集第十四条已修改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