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三章 预防第二十三条有效在五度以上坡地植树造林、抚育幼林、种植中药材等,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禁止开垦坡度以下、五度以上的荒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应当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3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