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可以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认为无需制作调解协议书的,可以采取口头协议方式,人民调解员应当记录协议内容。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