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人民调解委员会根据调解纠纷的需要,可以指定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选择一名或者数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