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章 人民调解委员会第十二条有效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为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和必要的工作经费。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