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第五章 预备役军官的登记第三十八条已废止县人民武装部必须按照规定对在本行政区域内登记的预备役军官,每年进行一次核对,并逐级统计上报。法律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8月28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